根據(jù)回火溫度,整體錘頭的熱處理大致可分為三種。
1.150℃-250℃范圍內的溫度稱為低溫回火。在該過程中獲得的顯微組織是回火馬氏體。回火馬氏體在保持淬火鋼高硬度和高耐磨性的前提下,降低其淬火內應力和脆性,避免整體錘頭開裂或磨損。
2.350℃-500℃范圍內的溫度稱為中溫回火。該工藝獲得的顯微組織為回火貝氏體,可獲得較高的韌性和彈性,可用于加工各種熱作模具。
3.500℃-650℃范圍內的溫度稱為高溫回火,在此過程中獲得的顯微組織為回火索氏體。淬火和高溫回火的結合稱為調質處理,可以提高韌性、塑性、硬度、強度等。
熱處理可以提高錘頭的強度和韌性。一般在熱處理、空冷或淬火條件下可獲得馬氏體、貝氏體或馬氏體-貝氏體復合組織,回火工藝可獲得較好的強韌性。整體錘頭生產工藝簡單,初始硬度高,熱處理后硬度≥58HRC,并具有一定的韌性,能滿足錘頭材料的要求。